临退休不缴社保遇工伤,责任究竟由谁承担?

临退休不缴社保的”双赢”陷阱

“社保费折现多好,每月多不少钱!””都快退休了,交社保有什么用?”这样的想法在临退休人员中并不少见。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就揭示了这种”约定”背后的巨大风险。蒋某临近退休时与物业公司签订《劳务合同》,约定将社保费用折现发放,看似双方都得到了实惠,但工伤事故发生后,却引发了33万余元的赔偿纠纷。

这种”折现”操作看似双赢,实则埋下了巨大隐患。社保不是可选项,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。即便双方私下达成协议,一旦发生工伤,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临退休约定不缴社保工伤谁负责的难题,法律早已给出明确答案——用人单位难辞其咎。

工伤赔偿责任的法定归属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明确规定,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奉贤区法院在审理中确认:即便劳动者同意不缴社保,用人单位也不能免除工伤赔偿责任。蒋某被认定为八级伤残后,物业公司试图以”已支付社保补贴”为由拒赔,但法院明确指出这种抗辩理由不成立。

需要关注的是,由于蒋某离职时距退休不足一年,且双方是合意不缴社保,法院依法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作了80%的递减。这提醒我们,临退休约定不缴社保工伤谁负责的难题虽然答案明确,但赔偿金额可能因个案情况有所调整。

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重风险

对用人单位而言,不缴社保看似节省成本,实则风险更大。一旦发生工伤,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企业承担,可能面临远超社保缴费的巨额赔偿。同时,社保部门还可对企业进行处罚,影响企业信誉。

对临退休劳动者来说,放弃社保等于主动卸下”安全网”。工伤赔偿完全依赖企业偿付能力,若企业资金链断裂,劳动者可能面临索赔无门的困境。蒋某案件最终达成调解已属幸运,现实中很多类似纠纷往往难以得到圆满解决。

依法参保才是最优解

社保制度是民族为劳动者构筑的保障体系,任何”变通”行为都可能得不偿失。临近退休人员更应重视社保连续性,确保退休前后保障无缝衔接。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履责,切勿因小失大。

奉贤法院这起案件给所有企业和劳动者敲响警钟:社保难题没有商量余地。临退休约定不缴社保工伤谁负责的疑问,答案永远只有一个——依法参保,防患未然,才是对自己和企业最负责任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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